一、负责制定科室的发展规划、年度计划,做好年度总结。
二、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,并认真贯彻执行。
三、积极宣传贯彻《工会法》和《中国工会章程》,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民主议事会议的形式,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,维护职工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、监督权。
四、加强工会组织建设,认真执行会员代表大会、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,依照《工会法》和《中国工会章程》,独立开展工作。
五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提高职工的思想觉悟、道德素质、文明素养,建设有理想、有文化、守纪律的职工队伍。
六、弘扬劳模精神、劳动精神、工匠精神,提升职工技能技术素质,建设知识型、技能型、创新型职工队伍。
七、做好职工维权工作,参与协调劳动关系、调解劳动争议,与行政建立平等协商机制,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困难或问题。
八、监督贯彻有关法律、法规落实,督促相关科室做好职工身心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;维护妇女合法权益,做好计划生育相关管理工作。
九、组织开展好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文化活动,坚持开展体现团队精神的文体比赛,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。建立困难帮扶体系,帮助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,做好职工生活福利保障及慰问金发放工作。
十、充分发挥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作用,依法收缴和用好、管好工会经费,管理好工会财产。
十一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